专项债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国民经济跨周期调节的有力政策工具,也是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在补短板、调结构、稳投资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有待增强,需求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专项债能否提升政策效能,直接影响积极财政政策的成效。
近年来,我国专项债的投资领域不断扩大,资金投向日益广泛,比如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项目等被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逐渐加大对中小银行发展的支持,并积极参与财政金融协同治理;偿债来源多样、还款方式日益丰富。同时,专项债“早发快用”,能够积极发挥稳投资、稳增长作用。基于专项债发展的现实特征和新动向,今后应进一步提升专项债的政策效能。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专项债资金投向的动态调整。在动态调整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预先研判,充分结合社会经济效能和债务风险因素,综合考量不同领域专项债投资的适当性。
第二,发掘专项债在城市更新、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潜力。积极探索专项债用于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大、收益周期较长,建设运营工作需要社区、业主和住建、电网部门的通力合作,民营资本可能会“独木难支”。因此,可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实施专项债投资试点,并积极协调城投公司对应承接,同步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第三,统筹优化地方专项债发行节奏。应当进一步平滑专项债的月度发行规模,优化地方专项债发行节奏,在保证稳增长的前提下适当放松各地方政府的申报时限要求,避免项目规划申报过度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