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徐丽萍

扩大需求是我国推动经济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的战略基点。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形成扩大内需的合力。税收作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应精准定位作用空间,在促消费、扩投资、促开放等方面与其他各类政策形成合力,着力推动恢复和扩大需求,为国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注入更强动力。

优化促进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

目前,消费需求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但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人口数量占世界人口数量的18%,但最终消费的占比仅为12%,世界重要市场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居民消费的潜力还未充分挖掘。

为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税收政策可从供需两端共同发力,既要在促进文化旅游、汽车和房地产等领域的消费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又要围绕恢复和扩大消费完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促进消费升级的政策体系。

一是扶持养老、教育、医疗健康等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性消费需求。一方面,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农产品,以及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药品等保民生特定药品,给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或者低税率,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有针对性地拉动基本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考虑到养老、教育、医疗健康等领域刚性需求的快速增长,要积极对接国家关于养老、教育、医疗健康等服务性产业发展规划,加大重点扶持行业领域税收优惠力度。

二是促进消费优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品质、追求个性化的中高端消费需求。针对国内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供需矛盾——供给结构还不能较好满足人们追求品质、追求个性化的中高端消费需求,例如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产业对外依存度较高,需要大量进口。通过增值税、消费税改革和其他税收政策的调整,减轻消费者负担,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促进消费的优化升级,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要进一步放开免税品市场、降低进口商品税负,引导消费回流。未来可根据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进一步调低关税税率,同时配套提高高档化妆品消费税起征标准,为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等税目设置累进税率等消费税改革措施。

三是助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最大程度上挖掘国内消费潜力。居民收入水平直接决定了居民消费能力,因此要充分发挥税收在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着力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再分配中,通过财税制度改革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减轻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税收负担。在第三次分配中,完善财税等激励政策,鼓励公益事业发展。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加大对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进而提高居民平均消费能力,充分挖掘居民消费增长的潜力。

完善扩大有效投资的税收政策

在短期内,扩大有效投资有助于扩大内需;从长期看,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提高有效供给能力、提升供给质量,进而引领和创造新的需求,推动形成供需良性循环,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基础设施资本存量只有发达国家的20%—30%,所以,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仍然很大;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成为扩大投资的新增长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及民生领域需求增加,也将催生更多投资需求。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应精准发挥税收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方面的调控作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产业升级,不断挖掘新的需求。

一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制造业做优做强。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强化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和激励性,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落实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制造业重点行业新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支持政策,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升级;要发挥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的作用,推动制造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留抵退税制度,在兼顾财政可持续的前提下,聚焦国家基础产业发展和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二是鼓励新基建产业发展,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税收支持力度。对5G基站、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可研究参照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给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计算机、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等产业在中间投入上高度依赖进口的不利局面,对于能够通过国内技术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项目,可研究出台更大力度的税收政策,支持自主可控技术产业发展,为产业链安全提供保障。对于目前国内尚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和原辅料等,可以加大进口税收优惠支持力度。

三是服务“双碳”战略目标,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要积极匹配“双碳”目标要求,健全完善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资源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为辅助的绿色税收体系,实施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支持政策,发挥环境保护税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作用,形成引导和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税收政策导向,鼓励企业降碳减污增绿,推动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继续落实好新能源汽车的减免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替代和低碳交通发展,减少流动源碳排放。 健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税收政策

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发挥对外开放对内需的促进作用,实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深挖国内需求潜力、拓展扩大最终需求提供强大动力。要以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能力为支撑,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打造国际高端要素资源“引力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为此,应持续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体系,支持进出口、使用外资与对外投资,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国际税收体系,深度融入国际税收治理,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一是加快推进区域税收政策的创新和实施。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经过5年的建设,海南自贸港已经成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动能。为推动我国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走向制度型开放,需加快形成海南自贸港特殊税收制度安排,推动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以货物贸易“零关税”、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为方向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稳出口”和“扩进口”相结合,打造中国“世界工厂+世界市场”的国际分工合作新定位,让中国在国际大循环中的地位更加牢固。此外,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过程中,也要不断探索税收制度的创新,以税制创新更好服务开放型经济。

二是动态调整完善进出口环节税收政策。围绕“卡脖子”等核心领域,研究对关键技术类和不可替代资源类货物,实施减免进口环节税收政策;对集成电路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核心产业,进口的关键设备、国内不能生产或产品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和原辅料等给予进口税收支持。根据居民消费升级情况,持续研究对居民需要的且与国内互补的进口日消品实施降低关税政策。落实“两高一资”产品继续不予出口退税政策,同时可由相关部门牵头会同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建立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清单制度,并研究对照技术改进和产业升级已经不属于“两高一资”产品恢复实施退税,从而推动行业、产业良性发展。

三是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利用大数据、计算机等技术赋能现代化征管手段,促进“一带一路”参与国的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助力中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的经贸往来与合作,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打造成区域税收治理的样板,推动全球税收治理改革。要把握国际税制发展趋势,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积极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征税有关预案,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逐步建立起适应新时代国家对外开放格局的国际税收体系。要持续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稳外资、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助力全面开放大局,扩大最终需求。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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