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晋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暴露传统税收制度局限性

现行税收体制滞后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状况使得数字税应运而生。法国是世界上较早推动数字税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欧盟委员会开始研究欧盟层面的数字税,数字税具体方案已经成型。

数字经济使传统税收制度的局限性暴露出来:

纳税实体的局限性

多少年来,国家对企业征税的对象是企业实体。然而,数字经济巨头通过网络销售可以轻松地避开税务机构的管理。例如,它们把企业注册在法国境外,结算通过网上支付也安排在境外,送货用第三方快递公司,这样,在法国境内就不需要报税。据经合组织的估算,跨境避税行为每年造成约1000亿美元至2400亿美元的税收损失,相当于全球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至10%。

税收优惠的局限性

一些国家发现数字经济巨头的避税行为后,用税收优惠打造了本国吸引外资的“税收洼地”优势。然而,某些原本意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议被数字经济巨头利用。比如,一些数字经济巨头通过跨境转移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能规避一半以上的企业所得税。

税制公平的局限性

传统税制对数字经济的约束有限,长此以往,可能形成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的不公平竞争。举例来说,同样是卖书,实体书店必须给法国报税,也必须给员工上保险,还必须交房租。而网上书店却不给法国报税,也不用交房租。这样就会导致同一本书,在网上书店价格可以很低,而在实体书店却比较贵。这样的话,由于传统税制的局限,实体经济在竞争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而不断萎缩。在实体经济加速数字化的过程中,分散在本国的实体税源可能会快速减少,并被集中转移给数字经济巨头。长久下去,一方面有的国家可能会流失税源,另一方面本国经济主体还可能被数字经济巨头兼并。

法国对数字税的探索

基于以上原因,在法国看来,数字税是势在必行,非征不可。对于数字税,法国的具体方案是按营业税征收,因为在法国,直接面对数字平台竞争的零售业缴纳的正是这种税。增值税、个人及企业所得税和消费营业税是法国的三大税源,占比分别在50%、33%和10%左右。法国对全球数字经济营收超过7.5亿欧元和在法国境内营收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按照3%征税,覆盖互联网广告、个人数据使用及销售等各种互联网数字经济收入。法国经济部门预计,数字税将在2021年为法国带来约6亿欧元的税收收入。

数字税的意义何在

德国有观点认为,针对科技巨头的数字税相关法规将堵住科技巨头为减少企业税所利用的漏洞。一直以来,某些大型数字科技公司的避税操作受到指责。由于它们服务的消费者散布在全球各地,且提供的多为线上服务而非实体产品,这些企业可以直接在某些税率较低的国家建立公司,利用税法漏洞规避税款,而这被很多国家认为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

法国官方曾表示,我们面对一种基于数字活动的新经济模式,但对这种新模式没有公平的征税方式。征收数字税,是为了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公平纳税。对于数字税,法国不能再等待下去了。法国经济学界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实体经济萎缩,而数字经济巨头营业额暴增,如不开征数字税,法国的税收损失势必会进一步加剧,因此,法国不应放弃对多年侵蚀国家税基企业征税的权力。为此,法国某大型零售企业负责人曾公开呼吁:是时候解决实体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平等了。数字平台的商品涌入市场,却不用公平纳税,这是难以接受的。在同样营业额的水平上,它们应该纳同样的税。

因此,对法国来说,关键在于争取更多欧洲国家推出数字税,加速欧盟协调进程,促使欧盟以统一姿态出台数字领域的共同税收政策。

|切换栏目点击快速进入栏目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