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上午,台湾居民刘先生在双清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成功申办我市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标志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

今年61岁的刘先生因为配偶关系,近10多年来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我市,并打算在邵长期居住。以前,凭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刘先生在大陆投资、生活等均有不便。听说今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大陆申领居住证,当天早晨他第一个来到双清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有幸成为我市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第一人。

“为保证硬件设施到位和软件系统升级,我们全市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已经连续几天加班加点。为了在邵的港澳台同胞能够及时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全市12个申领发放窗口于9月1日和2日又全员加班!”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黄斌介绍。

据悉,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6日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内地(大陆)工作、投资、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后,可以享受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9项便利。

我市是全省第一人口大市,与港澳台往来频繁。为此,我市在全市八县一市三区的公安办证大厅都设立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窗口,凡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居住证,具体申领条件及办法可参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今天上午,全市12个申领发放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在岗在位,系统运转正常,全市共受理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5人次,其中最偏远的绥宁县率先成功受理我市县域第一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业务。”9月1日中午,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李海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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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九项便利

我国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后,享受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九项便利的政策措施。

三项权利:

(一)劳动就业;

(二)参加社会保险;

(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项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九项便利:

(一)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二)住宿旅馆;

(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

(四)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

(五)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七)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八)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九)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