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星 通讯员 李青梅

近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房屋纠纷诉讼案,原告杨某伟、戴某美和被告戴某华因相邻房屋纠纷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戴某华赔偿杨某伟、戴某美二人19万余元。

法院判决以后,戴某华态度坚决,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停摆。

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调查后发现,戴某华早已将其名下财产转至同村一名残疾人名下,还拥有东风日产车一台,本人还是一家家具店老板。不仅如此,他还吃上了低保,以掩饰自己的真实经济能力。

此等性质顽劣的“老赖”怎能容忍!邵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戴某华出入地进行搜捕,但都被其提前狡猾逃脱,四处藏匿,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近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在执行法官和申请人、村委会的配合下,该案终于有所突破。

8月22日,正值学生开学之际,该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线索,戴某华正带着孩子在某学校(属高收费私立学校)报名。承办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果断出击,当场将戴某华“连人带车”带至法院。在法官进行教育后,戴某华仍然称无能力偿还债务。

执行法官告知拟将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以拒执罪严厉打击时,戴某华还是无动于衷。

“你若再这么顽固恶劣,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群益,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将对你子女就读的学校发出限制令。”

在听到其不履行义务将影响子女顺利入学时,戴某华态度明显软化,表示同意配合法院完成偿还工作,目前和解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