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书中有香气。或许,是喜欢这种油墨的味道吧!

读书时,每每领到新书,我会首先把手清洗干净,以免手上的汗水和脏东西把书本弄脏,然后,再轻轻地打开书本,低下头,闭上眼睛,细细品尝淡淡的书香味。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就像久居地下室的人,突然见到阳光,整个人都变得格外精神,充满活力。

记得读小学时,我省吃俭用买了一本《小溪流》,偷偷地放在衣柜里。等父母出去劳作时,我才悄悄地拿岀来看。看着看着,竟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任——带弟弟。两岁多的弟弟不知何时跑了岀去。等到天黑时,父母在猪栏边把脏兮兮的弟弟抱回家时,我吃了平生最难吃的一顿“笋子炒肉”(用竹条抽屁股)。不过,这顿打我自己也觉得值,一点也不委屈。弟弟白嫩的小脸上,被蚊子贴满了红包,让人看着就心疼。那天,弟弟脸上疼,我的屁股疼。不过,最让我心疼的是,父亲在盛怒之下,撕碎了我心爱的书。我的心顿时变得好痛,吃“笋子炒肉”那么难吃,我都没吭一声,看着心爱的书,变成碎片在空中像蝴蝶一样飞舞,我哇地放声大哭,泪珠滚落,打湿了飘落在地上的碎片。此时,我多么希望我的泪水马上变成胶水,可以把分离的它们重新粘起来。我甚至还想,要是我有魔法就好了,在父亲伸手要撕碎它们的时候,它们可以隐身,或者,可以变岀很多很多的《小溪流》来。那个晚上,我的双眼因为哭泣,肿得像桃子一样,泪水还打湿了我藏在枕套里的两毛钱。我的屁股被抽得火烧火燎,整个晚上只能趴着睡。父亲还罚我不准吃晚饭,可怜我肚子空空,饿得咕咕直叫。那种又饿又痛的煎熬,是我平生最难捱的一个晚上。

此后的岁月里,不管我身在何处,书香一直伴随着我。

记得那年,我决定去书店上班。其实,书店的工资并不高。我之所以去上班,是因为那里有浓郁的书香,我想趁着空闲时间偷偷地看书。

书店在我们那个县城,算比较大的了。我去填表时才被告知,文具用品区的老大姐回家讨媳妇,张罗喜事去了,已辞去工作,说要我先临时顶上。我进退两难。最后,看着那一排排书架上满满的各种书籍,以及浓浓的书香味,我把心一横,在合同上签了名。不知什么鬼,文具用品区的生意出奇地好,每天补货,整理,搞卫生什么的,九个小时的工作时间都不够用,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书架上偷书看。

有天,趁着还没有人来的时候,我像小老鼠一样,一下子钻到后面的书架处,匆匆忙忙地拿本书看起来。不知过了好久,我那个区域围满了顾客,好像还听到有人在问笔记本的价格,我想,反正只剩半版了,便一边答应着,一边拿着书跑向柜台。心想,看完后再偷偷地送回原处。我却不知道,精明的老板在这个角落里也装上了监控,我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在监控里了。那天下班时,被经理叫去训了一顿。说员工不准看书啦,怕把书弄脏了啦,书翻卷了影响销售啦。又说,要把所有的书,都用透明纸包装起来。总之,她说了一大堆,有很多话我都记不得了,也不想去记。此时,我心里想的是,以后要怎样才能看到书,而又不被经理知道。

一个星期后,机会终于来了。

那天,来了很多新书,由于库存有限,一部分书要放到我所在的文具区。我暗暗高兴,好像是捡到宝一样,竟然还跑去帮他们抬书。别看书四四方方一小件,却像铁砣一样,我的手都被勒出一条很深的印子,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疼。

从那之后,我时不时提个大篮子去仓库里补货。其实,是在偷偷看书。仓库很矮,是个阁楼,拿货时要低着头,不然,撞上横梁脑壳就遭殃了。所以,看书时也只能坐在楼板上。还好,有些刚来的新书,还有很多没有包上透明纸,这样,我看的时候就方便多了。看完后,又按原样放到原处。然后,再随便装点墨水啊本子啊,拿去摆到柜台上。我的计谋不错,无人发现,平安无事,我不由暗暗庆幸。

有一天,分店的同事过来调货,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所需要的货物,便扯起嗓子喊我的名字,小谢,小谢。我因为正看得入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她快走到仓库时,我这才反应过来。慌乱中,我的脑壳撞到横梁上,一阵剧痛,还冒出一个大包。我顾不得揉搓,径直走了出去。好不容易把分店的同事打发走,我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只是整个下午我的脑壳都是懵懵懂懂的,我想,不会撞成脑震荡吧?我悄悄地跑到厕所里,拨开头发一看,还真的有个好大的包,上面有红红的血印子。

书香弥漫着整个书店,同时,也在我心里生根发芽,我期待开花结果的那一天,期待果实丰收的那一天。

你说,离收获的季节还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