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2日凌晨,潜入绥宁黄桑国家自然保护区捕捉蛇类等野生动物的苏某被罚。

8月22日凌晨,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黄桑苗溪冲非法抓捕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管理处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在通往苗溪冲的多处岔路口蹲守,最终于凌晨1时许将非法捕捉野生动物的当事人苏某抓获。

经查,苏某系关峡苗族乡茶江村人,现年50岁,这是他第二次前往黄桑抓捕野生动物了。此次他在黄桑共抓捕了一条重约0.5公斤的五步蛇和重约1.5公斤的石蛙。鉴于苏某认错态度好,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将查获的野生五步蛇和野生石蛙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