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扭曲灵魂,迷失方向。邪教组织利用宗教能给人带来心灵安慰和精神寄托的特点,以宗教为幌子,利用一些人对社会上存在的某些问题的迷茫心态,大肆宣扬世界灾难,声称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躲过劫难,才能使灵魂升入天堂,才能“圆功德”“成正果”等,蒙骗教徒,使其迷失生命方向。

2.摧残健康,残害生命。邪教组织编造荒诞的邪说,使无数成员因病贻误治疗时间或死或伤或精神失常。教主还毫不珍惜教徒生命,制造集体自杀或绑架、暗杀、爆炸等事件,其残忍、疯狂之举令世界震惊。

3.破坏亲情,分裂家庭。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进行心理诱导,导致教徒的思想、意志、情感和行为逐渐变得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孤僻、偏狭、叛逆、敌意,不容亲情、不讲人性,对工作、生活、家庭没有责任心,因此常常出现种种妄想、幻觉、自残、自杀与暴力行为,造成家庭与社会的悲剧。

4.扰乱稳定,危害社会。邪教组织的所作所为,导致人们思想混乱、行为失范、人格分裂、精神失常、破坏家庭亲情和人际关系,严重践踏了成员的人权;邪教的敛财骗色、非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会、诡秘活动等,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5.对抗政府,威胁政权。正常的宗教活动,一般都遵守所在国家政府的法令,与现行社会相适应,不干预国家政治,不进行反社会、反政府的活动和其它违法活动。而邪教组织则披上一层“政治色彩”。如“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和教唆群众与党离心离德,与人民政府作对,破坏社会秩序,并在境外敌对势力的支持下,疯狂攻击和否定改革开放的中国,攻击和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政治野心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