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近日,金城江区九圩镇中年男子胡某在上树打马蜂窝时,被野蜂蜇死,留下妻子和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生活艰难。经金城江区司法局调解,与胡某同去打马蜂窝的两名老表分别给予其家属18000元经济补偿,缓解了这一家的生活困境。

前不久,胡某与两老表罗某、覃某相约去南丹县大厂镇打马蜂窝。当胡某到达10多米高的树杈上正准备打马蜂窝时,抽了一支香烟,可能是受烟雾刺激,马蜂成群结队来“报复”他,身上多处被蜇伤。罗某、覃某见状赶紧背胡某下山,可惜最终未能挽回他的生命,在当天晚上救治无效身亡。

胡某去世后,他的妻子黄某找到金城江区司法局申请帮助,希望一同去的罗某和覃某能给予经济补偿。司法局抽调法律援助律师和科室精干力量组成专业调解组,前往调查、调解。由于3人分别是东兰、南丹、金城江三个不同县区的人,这给调解增加了不少难度。后来,经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协调,三方代表终于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罗某和覃某均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是胡某自身的原因造成死亡。律师现场解释说,的确是胡某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一个正常成年人,应该知道打马蜂窝的危险性,但是最高院关于贯彻落实民法通则若干意见有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在进行共同利益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调解员趁热打铁耐心地说:“你们3个本来就是老表,现在发生了这个事,出于人道主义,胡某家家徒四壁,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要抚养,你们两个应该帮帮他家。”

经过劝导,罗某和覃某虽然觉得自己也有困难,但至少还有健康的身体,于是,他们分别向自己的舅舅和哥哥借了1万多元,两个人各凑了18000元给死者家属作为经济补偿。

“谢谢你们为我争取了36000元补偿,这可是雪中送炭啊!”黄某对金城江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说。一起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经过两天的调解,终于得到圆满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宗成宇 王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