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田晓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审稿明确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基本”的定位,充实了健康促进措施,完善了政府监管责任,对于依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杨志今委员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抓住了当前医疗卫生和健康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围绕医疗服务、医疗卫生人员、药品、资金等关键环节,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健康工作方针,回应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与会人员提出了一些建议。

草案二审稿提出,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朱明春委员建议,增加“国务院要定期公布相应的范围和目录”的内容。“应不断调整目录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并予以公开。”朱明春说。

基层农村是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短板所在。“村卫生室建了,人没有;人有了待不住,因为各种保障、工资待遇低。”谢经荣委员认为,应在草案中进一步体现大力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保证农村村卫生室有一个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正常执业。

我国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正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一些与会人员认为,草案应进一步充实健康促进措施,强化健康管理。

王砚蒙委员说,政府的健康促进经费主要拨给各级疾控中心,医院、机关、学校、工厂、农村等公共场所没有专项经费,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性不高、效果很一般。建议中央财政拨付健康促进专项经费,破解当前健康促进经费严重不足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