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池公安机关发出了一则悬赏通告,这则通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不光是因为悬赏金额的上限很高,高达20万元,更因为这20万元还不是为了缉凶,而是要悬赏征集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河池市公安局最近打掉了一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获30名涉案嫌疑人,“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据金城江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平台“金城警讯”)

黑恶势力在社会中往往长期经营,盘根错节,涉及面广,甚至黑白两道纠葛甚深,因此,打击黑恶势力不能止步于缉捕团伙头目,而应该立足于将其“打尽”。“悬赏征集线索”一事就充分表明了公安机关除恶务尽的决心,要铲除涉黑涉恶势力,这样的决心自然不可或缺。

人们应该看到,刑罚之“严峻”往往并非法律最主要的力量来源,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更大的关键在于要让每一个不法之徒、每一桩违法行为都受到相应的制裁。因此,对黑恶势力“除恶务尽”就不仅意味着将每一个恶人绳之以法,也更意味着要对每一桩违法行径加以清算。公安机关悬赏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另一层潜台词也就在此。毕竟,只有最大限度地兑现“伸手必被抓”的诺言,并且让黑恶势力明白,每一次伸手都将加重其罪责,才能让意欲伸手者“有所顾虑”甚至缩手。

社会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说“社会安定是最大的民生”并不为过。黑恶势力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因此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如今,不仅河池警方在积极行动,广西各地公安机关也都频出重拳,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这让全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达到了96.12%的高位。

当然,成绩面前各地仍须保持清醒。黑恶势力的存在自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比如“村霸”的形成往往就与农村基层组织涣散无力这一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社会、经济原因”绝非公安机关一拳就可以打倒。因此,河池一些地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总体要求,这是很值得肯定的。扫黑除恶应该是场“总体战”,是场人民战争:既要扫黑除恶“为”人民,也要扫黑除恶“靠”人民。毕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黑恶势力及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才有彻底铲除的希望。

如今,全面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而任何一项工作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都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和原则下进行,扫黑除恶也不例外。河池公安机关不惜悬赏、大力搜求线索证据,就很好地体现了法治的原则,这就给各地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各地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都应该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注意甄别,明确界限,惟其如此,扫黑除恶才能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样板工程与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