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旅游条例》,引导秦岭地区农家乐(民宿)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近日,陕西省旅游发展委下发《关于规范秦岭地区农家乐(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的基本原则,在秦岭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禁止开办农家乐(民宿),不得组织开展旅游相关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