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2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佛教协会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13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州佛教协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制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州委统战部等部门召开的会议精神。同时,驻会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学。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学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对我州僧尼的教育引导,增强广大僧尼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使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密切关注涉及藏传佛教领域的舆情,切实担负起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三)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充分认识到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研究制定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会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并邀请派驻统战系统纪检组长参加会议。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对“党的建设缺失,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根据《迪庆州政协办公室关于成立迪庆州政协机关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党小组。制定了《党小组工作职责》,明确了党小组的主要职责,细化了党小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二)关于对“党组织生活不严谨,党员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协会党小组自觉接受政协机关支部的监督指导,自觉服从支部的各项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学习会议,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按时收缴党费。利用每周一上午学习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三)关于对“没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整改情况

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邀请派驻统战系统纪检组组长对协会党内政治生活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邀请州政协机关支部书记上党课。协会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党内学习、组织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对“内部管理混乱,执行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13项制度,实行了来文登记制、发文登记制、领导干部外出登记制、来电登记制。认真执行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和考勤制度。

(二)关于对“制度建设没有与时俱进,形同虚设”的整改情况

在制度的新增、修改和完善工作中,融入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规定,确保各项制度与时俱进,并将根据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对各项制度适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所有制度已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关于对“没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整改情况

签订《迪庆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谈话,参加由派驻统战系统纪检组召开的廉政党课。严格落实“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经常进行提醒谈话,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四)关于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经制度及协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支出、接待审批、用车管理等程序。积极推行“一事一结”制度。

四、扶贫攻坚方面

(一)关于对“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较少,激发内生动力方面不足”的整改情况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走访慰问和遍访工作,努力宣传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尽力帮助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

(二)关于对“驻村干部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下派熟悉扶贫工作,掌握村组情况的同志驻村专心开展扶贫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其服从安排,专心工作,履职尽责。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相关待遇。

(三)关于对“未开展支部联建活动”的整改情况

积极筹备扶贫村“七·一”建党节系列活动,驻村工作队员以第一书记身份上党课。驻村工作队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贫困户想办法、出主意,积极配合村委会工作,得到了村“三委”及村民的好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25549;邮政信箱: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103号佛教协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74499;电子邮箱:dqzfjxh@163.com。

迪庆州佛教协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