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 齐林旺堆

“三农”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每年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也多与“三农”工作有关。改革开放40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农业、保护农业、支持农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持依靠政策、科技和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以抓农产品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优化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并创造性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底,我州开始在全州范围推行农村支持鼓励发展“两户”(重点户、专业户),推广“两山”(自留山、责任山)。1984年完成了公社改区,大队改乡,政社分开,全州建立了27个区,3个县辖镇,174个乡,1个区辖镇,3个农业办事处,5个街道办事处。据州委农办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任务有几项:明确土地权属,稳定承包关系;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的完善与管理,健全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完善依法对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调整纠纷、兑现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壮大集体经济;发挥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全州形成乡办、村办、社办、联户办、户办企业“五轮”齐驱动,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计划体制改革 完善承包合同

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一直是我国经济一大特点,在农村领域也如此,如当时对农民生产粮食的收购政府就实行合同定购基数包干。从1985年起随着全州改革推进,农副产品开始退出统购派购,农民有了自主经营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州粮畜连年增产。1991年,全州又对承包地进行“大稳定,小调整”,稳定农村土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承包合同。

经营体制改革 推行“三结合一体化”

1992年,按照省委的指示,我州开始积极推行“城乡结合、科技与经济结合、开放与开发结合,农工商技贸一体化”的“三结合一体化”经营体制。1994年,贯彻中央精神,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允许租赁、有偿转让和拍卖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允许“两山”生产的林产品自由上市,放开州内木材市场;允许高原坝区草场使用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1995年政府又承诺“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放活土地使用权,到2000年底,全州累计落实草地经营承包到户64425亩,承包草地农户5600户。

村级体制改革 实行村民自治

2000年10月,州委制定出台《关于扩大基层民主,改革村级体制,实行村民自治的意见》,全面铺开撤村建委工作。2001年3月,全州依法选举产生184个村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通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为确保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税费改革 全面取消农业税

作为农民,种田纳粮交税在我国已有上千年历史,但2004年的税费改革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彻底改变了这一历史,也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州税费改革在香格里拉县试点基础上,在全州范围内实行“先规范,后减免”的税费改革工作,在确定计税常年产量后,为全州农村争取到暂缓征收农业税的政策。通过改革,全州农民负担总额由改革前的每年3299.81万元减为零。

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进入2007年,全州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启动,重点为集体林权改革。全州涉及林改的29个乡镇、185个村委会、2185个村民小组,涉及林改总面积1149.47万亩,完成6.71万户31.41万人的人口资源调查登记,确权面积1092.74万亩,确权宗地4.25万亩,上报确权户数4.59万户,基本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改革目标。

社会主义新时代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围绕农村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金融服务“三农”等重点任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先后出台《迪庆州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和农业、林业、水利、供销合作社改革4个专项方案,切实提高农村改革的整体性。制定云南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经国务院批准,香格里拉县全面完成撤县设市工作。在维西县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基础上,将德钦县列入“多规合一”试点。推进以“三权三证”为主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共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06亿元。稳步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和便利化行动,建成惠农支付服务点287个,覆盖全州所有行政村。建立“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制定扶贫开发重点县“脱帽”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进入扶贫攻坚大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