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提高报纸和新媒体的编校质量,增强党媒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迪庆日报社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新闻报道纠错举报活动,对纠错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一、纠错范围和内容:

在《迪庆日报》、《迪庆藏文报》刊发的所有新闻类、文学类稿件;在香格里拉网、香格里拉藏文网、迪庆日报传媒微信、迪庆藏文传媒微信、迪庆手机报、迪庆藏文手机报、微迪庆(微博)、香格里拉手机APP以及由迪庆日报社主办的其它新媒体上刊播的内容中出现的图文差错、语音差错、视频差错、常识性差错、明显语法差错、虚假失实报道、舆论导向错误等。

二、纠错举报途径

1、邮箱:1762471938@qq.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纠错”,否则邮件系统将不予受理。)

2、邮件(地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208号迪庆日报社监察室。

3、电话:0887——8289000,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点至17点。

三、注意事项:

1、报纸类纠错举报需明确指出报纸日期、版面及错误之处。网页、微信、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类需将错误页面进行视频或图片截图,并明确指出错误之处;语音、视频类需准确指出播放媒介和播放内容及错误之处。

2、纠错举报发送邮件和来电需留下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

3、纠错举报从《迪庆日报社纠错举报启事》登报之日起受理,纠错内容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一个月的纠错内容不再受理。

四、奖励办法:

1、发现稿件、播报读音、视频或图片明显差错每字(幅)奖励10元,明显语法差错、常识性差错每处奖励20元,虚假失实报道每条奖励100元,舆论导向严重错误每处奖励200元。

2、相同错误多个纠错举报,只奖励第一个举报者。

迪庆日报社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