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入汛以来,我州部分乡镇发生不同程度的泥石流、洪涝等灾害。为进一步抓好当前防汛救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州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汛期救灾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建立汛期值班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做到随叫随到。加强乡镇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切实核查灾害信息员相关信息、确保联络方式、联络人员的信息准确。

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加强与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密切沟通,按照国家自然灾害统计系统的上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按时限要求做好灾情的初报、续报、核报工作。

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为帮助各县(市)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经该局局务会研究决定,调拨一批物资到开发区、维西县、德钦县。

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应急演练工作。《迪庆藏族自治州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已颁布实施。各县(市)将参照州级预案、规划,及时制定出台各县(市)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划,并指导乡镇编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部门应急演练方案。(州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