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松学宝) 7月31日,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会议要求,州及各县(市)要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建立机制,协调联动,广泛宣传,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会议通报全州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困难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副州长和丽萍出席会议。

据悉,此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州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15个环节:第一阶段,从开始谋划至2018年12月31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第二阶段,2019年1月至6月为普查登记、普查资料上报和数据处理阶段;第三阶段,2019年5月至10月为质量评估和数据汇总阶段;第四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为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工作总结阶段。全部普查过程历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