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新报讯(本报通讯员)8月21日,在保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成功调解了辖区一起铲车租赁合同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使租赁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16日,熊某某与中交二航局发箐项目部定下协议,将自己的铲车租给中交二航局施工使用,双方约定月租15000元。但在铲车租用期间,中交二航局实际未使用熊某某的铲车进行施工,双方因租金产生矛盾,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熊某某气冲冲找到保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为其调解纠纷。

接到熊某某的人民调解申请书后,保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介入,核实了熊某某反映的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人员针对现场紧张的情况,几次将当事人分开做工作,提出适合的调解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特别是从双方有损利益的角度出发,说服双方各让一步。

经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和温情疏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中交二航局同意一次性支付给熊某某15000元作为补偿,双方表示不再因此事引发其他纠纷并握手言和(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