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新报讯(杜婷)8月21日,水城县法院发耳法庭全体干警、董地法庭及法警大队部分干警带上案件卷宗及普法资料等,来到水城县都格镇垭口村四组原告赵某某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中,原告赵某某因双下肢瘫痪,只能坐在轮椅上活动,不能下地行走。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居住地均离法庭较远,且原告赵某某家居住在一处较为偏远的山上,地势陡峭,车辆无法开上去,加上原告赵某某的身体状况等因素,为充分发挥司法便民作用,决定将庭审设在原告赵某某家门口进行。

14时30分,闻讯赶来的20余名群众在炎炎烈日下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庭审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2014年,被告皮某某因急需用钱,遂找到原告借钱,被告皮某提供担保,双方对利息进行了约定,并支付了部分利息,但是庭审中双方对已经归还的利息金额产生分歧,经过法官的询问和法庭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原被告作了最后陈述后,法官宣布闭庭,本案将择期宣判。近1个半小时的庭审,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旁听群众对案件审理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此案的审理,为农村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对该案的审理进行全程图文直播,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接受广大网友及社会公众监督的同时,积极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地对旁听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就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引导他们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组织干警将《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民法总则》、《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分发给现场群众(如图),向群众发送法律宣传手册60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