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法制宣传的助推下,陈某主动到水城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龙场法庭)偿还杨某借款4000元,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小额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立案后一天便得到了圆满解决,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树立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李某与陈某系邻居关系。2014年10月7日,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陈某借款4000元,约定同年12月30日前偿还。但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转眼间该借款已长达三年之久,无奈陈某诉至水城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

今年8月21日,水城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收到诉状后,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当事人之间系邻里关系,便主动电话联系陈某,希望主持双方调解,但没想到的是电话里陈某语言恶劣、态度蛮横。

水城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当即立案组织送达,在陈某家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向陈某讲解了民间借贷及民事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执行阶段的各项惩戒措施举例说明,希望陈某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

经过认真思考后,陈某于8月22日主动来到法庭偿还李某借款,说自己“法盲行为”差点酿成大错,并对其过激行为向水城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表示歉意。收到借款后,李某遂撤回起诉,对法院的工作效率大加赞赏。(彭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