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楚雄记者 潘振伟

通 讯 员 施锦鹏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楚雄彝族自治州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着力擦亮‘滇中翡翠’品牌,为彝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绿色生态保障。”近日,楚雄州政协主席、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副总督察杨静带领部分州政协委员,对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视察督察时强调。

按照《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楚雄州政协负责龙川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流域“河长制”督察工作。州政协对助推“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年初,州政协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列入政协委员视察的重要内容,制定《楚雄州政协关于全州除龙川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流域河库渠“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导方案》,明确了督查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制定了楚雄州政协“河(湖)长制”督察督导工作任务表,并对督察督导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精心指导督促各县市落实全面加强河湖库渠的管理保护。

7月下旬以来,在杨静的带领下,37名州政协委员分为7个视察组,分赴除龙川江流域以外其他流域的9个县市,深入重点流域、水库、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视察督察。7个视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精准聚焦“楚雄州清水行动”“河长制”六大任务细化落实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州除龙川江流域以外的其他流域河库渠“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严督实察。每到一处,视察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各级河长意见等形式了解了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亲身感受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后对水生态环境带来的新发展、新变化。现场视察结束后,各视察组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视察督察意见,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委员们对楚雄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州、县、乡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位运行,对“河长制”工作认识深刻、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群众全面参与,制度完善、体系健全、措施到位,全州“河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参与视察的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对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突出问题,推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方面为各县市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各视察组要求,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和氛围营造,引导公众自觉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加强日常监管,做到水更清、山更绿、景更美。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以建设最美村庄为导向,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与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有机结合,以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引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跨越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将楚雄打造成为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