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 芳 文·图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悄然兴起,受到老年消费者热捧,成为他们出行的代步工具。然而,这类代步车按照规定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也无法取得汽车牌照,且车辆自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

现象:老年代步车销售火爆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不用考驾照、上手容易、价格低廉、销售火爆的老年代步车,却在产品质量、交通出行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隐患。不少商家还忽悠消费者,谎称“老年代步车”能无牌上路。

近日,记者在曲靖市采访时发现,城区售卖老年代步车的专卖店并不在少数,很多老年代步车出现在车流里。60岁的李大妈告诉记者:“很多老年人都买了这个代步车,出门买菜、接孙子放学,十分方便。”李大妈的这辆老年代步车是两年前花了2万多元买的,“买的时候,店主说不需要牌照,也不用考驾照。”

在交警执法过程中,一名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看到交警拦车,竟然加速驶离现场,该车后排座位上,还坐着一个孩子。

提案:严查销售源头

针对这一民生话题,在曲靖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曲靖市政协委员李荣平提交了一件提案《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管理的建议》。

撰写这件提案之前,李荣平进行了深入调研,自己还驾驶了老年代步车,并对曲靖市各大销售点进行摸底调查。他发现,最近一年在曲靖各地均出现了很多无牌的机动车辆,这些车辆挂着“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城市内燃车”等车牌,穿梭于市内各条道路的机动车快、慢车道。

“老年代步车生产出厂后,没有进行过碰撞测试,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危险系数极高,绝对不适合老年人驾驶。”李荣平说,这类车辆的最低离地间隙差不多都在16至20厘米,再加上它的底盘轻,启动过猛时往往会发生倾斜,很容易造成侧翻。而且,老年代步车刹车系统的零件易损,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

调查显示,目前市场上的老年代步车,均未通过经信委的批准,不能上牌上户,不允许上路行驶。但是大多数经销商在出售老年代步车时,相反会隐瞒事实,告诉消费者该类车辆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不需要购买保险,没有年龄限制,交管部门也不会查处等等。而内燃观光车、内燃代步车上路是需要挂牌的,而且需要驾驶证,内燃车已经可以算成普通小汽车了。真正发生交通肇事时,因为没有保险,造成了很多经济上的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如果没有驾驶证,就不能驾驶机动车。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管理范围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其中,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均不在此列,它们实质上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该种车辆仅能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场所和区域使用。

“有些人购买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车辆就是为了在车站、医院、学校、商场、超市等周边拉客营运。”李荣平建议,由交警部门、运政部门牵头,对这类车辆出现的非法载客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联合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此类车辆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上路标准的车辆进行处理,并严查其销售源头。

回应: 交警部门迅速开展整治

由于该提案调查深入,建议可操作性强,承办单位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找到李荣平面商提案。

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等隐患突出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把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的整治工作纳入每年的“珠源卫士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夺标竞赛活动予以考核督导。

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交警支队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积极与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运政管理处3个提案协办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的销售、非法营运、违法上路行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和模式。

同时,将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重点车辆违法上路行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城市交通管理整治重点,要求各地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等方面细化整治措施,从严查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营造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

交警支队负责人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统一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从生产源头卡死不合格车辆的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