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卷宗,一个故事。一样的警法新闻,不一样的讲述方式。《另类法眼》,一道新闻开胃菜,等你来品尝。

法眼三人组

记 者 周志英 陆增安 文艳玉

特别鸣谢

通讯员 卢鹏 张菁 黄子恒

(本版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案发地:宾阳县

拒不执行

爱车将被拍卖

“老赖”立即还款

(欠朋友的13万元拖着不给,张一以为法院对他无可奈何。近日,当法院扣押张一的进口保时捷准备进行司法拍卖时,失踪的张一立即现身服软还钱。)

“不要拍卖,不要拍卖,我同意一次性偿还欠款及利息13万元。”在宾阳县人民法院,在进口保时捷车辆进行司法拍卖前4小时,张一突然出现在法院执行局。

原来,张一向朋友刘天借了10万元本金做生意,约好两个月后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还写了欠条。因张一之后一直不肯还钱,刘天遂到法院起诉。可赢了官司,刘天也未能收到一分钱,因为判决生效后,张一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对张一的财产进行详细查控,发现其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并及时予以冻结,但因金额较小,故无法满足清偿的需要。在查询中发现,张一名下还有两辆机动车,一辆大众牌的合资车和一辆进口保时捷小型SUV。

执行法官随即对张一的两辆机动车进行查封,却无法找到车辆下落。原来,张一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几次欲对其进行拘留,但最后均扑空。两个月后,张一的行踪被发现,不仅名下的保时捷车辆被扣押,其本人也被带回法院。张一迫于执行威慑的压力,直接将身上所带的10000元现金偿还给了刘天,并表示回去尽快筹钱。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约定的时间早已过去,张一不仅爽约没来,又再次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遂委托了价格认证中心对张一的保时捷车辆进行评估询价,并很快得出了350000元的评估价格,决定将车辆送至司法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一听说保时捷要进行司法拍卖,一直不露面的张一终于着急了。拍卖当天下午4点,张一忽然出现在宾阳县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当场一次性还清13万余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2500余元,希望法院不要拍卖他的进口车。随即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及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完毕。

法眼观察

俗话说欠债还钱是做人基本的诚信,但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却“赖”着不还,还玩起了失踪游戏,视法律为儿戏。而该还的终究还是得还,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不仅面临着财产被查封、拍卖的可能,而且还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尴尬处境。

案发地:江南区

心生贪念

捡到同事车钥匙

顺手盗走电动车

(捡到同事一串钥匙,不但没有归还,反而心生贪念将同事的电动车骑走。孰料一念之差,将自己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因犯盗窃罪,近日,劳杰被江南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刚买不久的一辆电瓶车被偷了,请你们帮帮我追查回来吧。”不久前,江南警方接到李军报案称,其停在江南区沙井街道办某科技园厂区停车场内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江南警方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办案民警发现和失主一同在该科技园厂区上班的劳杰有重大嫌疑。于是,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劳杰带回询问,迫于压力,劳杰向办案民警承认了盗窃电瓶车犯罪事实。原来,在案发当晚20时许,劳杰在厂区更衣室内捡到一串钥匙(含电动车钥匙及遥控器)。见此情形,劳杰起了贪念,遂产生盗窃电动车的想法。21时许,劳杰来到厂区停车场内,用车钥匙上的遥控器确定了电动车的位置,然后将其同事李军停放在该处的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盗走(经鉴定,案发时价值1997元)。

庭审中,劳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劳杰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另查明,涉案电动车案发后已依法发还被害人李军,而李军也出具谅解书,对劳杰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劳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劳杰自愿认罪,系初犯、偶犯,被盗赃车已还事主,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眼观察

捡到钥匙并无过错,但利用钥匙盗窃他人财物,就为法律所不容。在本案中,劳杰捡到同事钥匙后,如果能及时归还那是皆大欢喜,但他偏偏心生贪念,并将同事的电动车偷走。结果不仅将自己送上了被告席,还面临牢狱之灾,真可谓得不偿失。

案发地:江南区

非法改装

面包车变加油站

人赃俱获被调查

(你能想象一辆面包车内藏着一个微型“加油站”吗?在南宁,老卢为了赚钱,竟打起了非法买卖柴油的主意,把面包车拆除后排坐椅改成了加油车,每天运着数吨的柴油在路上奔波,俨然就是一个移动“炸弹”。)

8月31日下午,南宁交警十大队在壮锦大道洪锦立交桥底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在距离执勤民警设卡处一段距离时就缓缓停止不前,该车的异常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向前进行拦截。

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时,司机打开车窗后一股浓重的柴油味扑鼻而来,民警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后排坐椅已被全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着柴油的铁罐,除此之外,油枪、油管、计价器等加油设备一应俱全。车内竟安装了一套完整的储油和加油机。民警再进一步检查发现,车上不仅没有配备任何灭火设施,甚至出现油、电、电闸裸露的金属铁丝混装等现象,一旦受到高温、摩擦,发生意外引发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面对民警的质问,以及人赃俱获的证据,司机卢某宗承认自己通过一些特殊途径,批发到柴油后,将面包车改成“移动加油站”,再开到南宁各区域一些工地,给运送渣土的大货车加油,或运给需要用油的企业上门加油,以此从中赚取差价。

因司机卢某宗将面包车改装为加油车,民警便对非法改装车辆依法作出处理,且其驾驶的车辆均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已移交给那洪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眼观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要由专门的车辆、专业人员运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改装小型客车私自拉载柴油,无异于拉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市民如果发现有非法流动加油车,应及时向警方举报,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