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6大平台

平台一:

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力争5年内培育建设20个以上创新载体,每个载体支持50万元

——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融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升级打造自治区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支持政策

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建设资助200万元

新认定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可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建设资助50万元

新认定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建设资助30万元

培育新建一批定位打造自治区级、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的创新载体,每个创新载体资助50万元

平台二: 产业技术研究院

(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

——力争5年引进共建2家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

支持政策

政府与依托单位共同持股的,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通过一定形式以土地、场地等固定资产和4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启动经费入股,依托单位以研发设备、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和现金等入股

政府不入股的,向依托单位提供2000万元以内启动经费

平台三:

高层次科技 成果转化与孵化载体

——引导现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壮大、优化升级;引进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到南宁建设打造一批新的高层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支持政策

引进孵化载体采用事前补助的形式,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启动经费

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现行政策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补

平台四: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共性技术服务和产品中试生产需求,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孵化器、龙头企业等建设开放、共享、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科研设备,按购置费的10%予以补助,单个平台补助上限100万元

公共技术平台向企业提供服务,可根据平台收取创新券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给予使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业相应的补贴,每个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

平台五:

人才创新创业

金融支撑平台

——设立总规模2亿元、首期规模5000万元的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

——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担保信贷和科技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链

支持政策

适用范围:注册地在南宁,由各类高层次人才、留(来)邕创业大学生创办或参股,所属产业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三大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人才创新创业企业

具体措施:

设立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企业或商业型创业投资基金对人才创新创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可给予一定风险奖励

设立常态化人才企业(项目)投融资路演活动机制

对上市融资的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上市补助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挂牌补助

平台六:

海外人才离岸

创新创业平台

——探索建设“离岸创新,海外孵化,南宁创业”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重点服务解决海外人才到南宁创新创业前期的需求问题

支持政策

鼓励建设符合南宁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给予基地运营方连续3年每年50万元以内的运营经费补贴

入驻基地的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入驻基地企业实行国际离岸公司通行规则,享有国际通行权益

入驻基地企业享受南宁市综合保税区提供的优惠物流保税服务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

入驻基地的海外人才享受“一站式”保姆服务

海外离岸创新创业人才实行国内同等科技奖励政策,并享受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待遇

人才管理

服务制度新变化

●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

○建立政府人才服务工作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取消一批在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

●用人主体享有自主权

○事业单位可另特设岗位,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实行多样分配形式,不列入、不占用单位绩效工资指标

○在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管理权下放

●放宽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

○对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退离休返聘人员),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措施:专家学者出国开展各类教学研究等履职任务时,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

●放宽教育、医疗卫生行业人才引入条件

○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人才,原则上正高年龄不超过55岁、副高年龄不超过50岁,学历不限

○具有博士学位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上不作要求

○中级职称的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

○特级教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教师,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50岁以下

●优化事业单位人事审批流程

○为中小学优秀教师人才引进和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

○按年度编制全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事业单位可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引进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养和引进行业高层次人才、健全诚信体系等措施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营造优质的人才培育生态环境

支持政策

○对国内外大、中型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迁入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子公司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对发展势头好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建立具有综合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集团,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每年组织至少2期业内中高级人才参加研修或行业交流活动

○对被评为各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分别给予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各类人才

可享受哪些服务

●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两院院士等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

○引领科技创新或能够提升企业战略发展能力的C类人才予以60万元

○新引入我市重点支持企业目录以及重点专业技术领域的D类、E类人才,分别最高予以40万元、20万元

●安居实物保障

○高层次人才可按现行人才公寓管理政策申请租住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租赁或购买政府产权移交房

○各县(区)、开发区推广建设“青年人才驿站”

备注: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不能同时享受安居实物保障

●“一卡通”服务

○为经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具有南宁市民卡功能的“南宁英才卡”,人才凭卡可直接办理各项业务,并享受医疗保障“绿色通道”、自用物品进境免税证明、创业扶持等待遇。

○开展“保姆式”服务高端人才专项行动,委托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安排专人贴心精准联系,及时掌握解决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问题

●医疗优诊绿色通道

○在自治区驻邕医院、南宁市市属医院中分别选择1~2家作为定点合作医院,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积极为我市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A、B、C类人才凭“南宁英才卡”在市属定点合作医院享受24小时专人接诊和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

○探索市级医疗机构结算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衔接,为在邕留居的海外华人人才、外国专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便利

●子女教育入学

○鼓励引进建设国际教育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建设,为高端人才、海外留邕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对引进的A、B、C类人才的子女,凭有关证明材料和“南宁英才卡”,由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协调就近入(转)学

○认定为其他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凭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协调就近入(转)学

●智慧人才平台

整合全市人才工作职能、政策和资源,构建政府与企业、人才互联互通的“智慧人才平台”,为人才创业创新、安居生活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