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L-GX00390):

当事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向我委提交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我委于2018年6月8日就当事人以上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南旅责改字[2018]第6号),因无法实施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于2018年6月28日在《南宁日报》第6版刊登了送达公告[2018]第03号。公告送达至今,当事人拒不改正,仍未依法续保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委于2018年8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南旅罚告字[2018]第5号),拟吊销广西北部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无法向你社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现我委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你社实施公告送达。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