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经济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阅读这封公开信。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2024年1月至4月全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对全国经济发展状况的“全面透视”,承担着全面盘点经济“家底”和国情国力的重大使命。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好经济普查,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制定政策、发展经济、服务民生,有利于各类单位和商户正确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判断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每个人在就业、消费、投资等方面做出正确选择,对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各类生产经营者更好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经济普查需要每一位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位普查对象要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普查登记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证件入户登记,请广大经济普查对象准备好相关证照、资料,如实、按时填报普查信息,提供真实、完整的调查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对于任何干预您真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希望您坚决抵制并积极举报。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将依法对普查数据严格保密,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把脉经济摸家底,普查成果共受益。您的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是普查成功开展的前提,是获得真实可靠数据的基础。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南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为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宁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南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