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牢牢把握“公益诉讼”这一核心,加强内外沟通协调,聚焦和谐丹棱、绿色丹棱、法治丹棱建设,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筛查线索30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好效果。

注重畅通渠道

凝聚工作共识

该院积极争取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丹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度改革落实台账“三张清单”》,由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丹棱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源头防治、分工协作,扎实稳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进一步配强办案力量,深化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设立“诉讼监督部”负责开展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增加150%,员额检察官配备增加200%。

通过丹棱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各机关、乡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督促提醒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动员行业协会、媒体网络、人民群众的力量,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行为监督举报。

完善工作机制

注重统筹协调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突出大数据应用,将“两法衔接”平台发展成公益诉讼新的活水源头,灵活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信息的优势, 2017年以来筛查出属于公益诉讼线索15件,及时进行跟踪调查,跟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7件。

在运用大数据的同时,发挥传统优势,由分管领导带队走访该县林业、国土等多家行政机关,落实常态化走访、联席会议和案件信息共享沟通等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可能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执法行为进行线索摸排。

通过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就公益诉讼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交流、研究解决,部署专项工作,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

聚焦突出问题

强化办案实效

紧盯两个专项检查工作。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两个领域,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同步查找公益诉讼线索。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探索行政公益诉讼与“两法衔接”的有机结合,增强惩处工作的合力和实效。

2018年5月以来,针对该县部分企业和个人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石材开采、修建养鸡场严重破坏林业资源、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向该县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督促相关企业及个人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在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绿水青山。

与此同时,为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真正让生态环境得以修复,该院牵头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在该县梅湾湖水源地建立首个生态异地补植复绿基地,作为因各种原因原地不具备恢复原状条件的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基地。

“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职能的宣传力度,形成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该院检察长张春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