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杜晓恩 记者 陈燕利)昨(28)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十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爱玲、陈万忠、李建章、李永高、王晓丽、宋仕祥,秘书长徐智勇及常委会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办理《关于检查<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委关于《眉山市三苏遗迹遗址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和讨论了各项议案、报告,均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报了对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有关审议情况;表决同意继续审议《眉山市三苏遗迹遗址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眉山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市政府副市长毛洪涛、冉登祥,市政协副主席立胡左格,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市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