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 近年来,田林县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和谐相适应,基本形成了宗教事务有序、宗教活动正常、信教群众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抓好《条例》学习,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水平。该县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依法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一是争取县委重视,及时在县委常委会及县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注重提高统战干部的素质能力。要求统战干部要带头学、反复学,准确把握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不断增强统战干部的法治意识。三是加强教职人员的思想培训。支持教职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鼓励其通过自学自修等形式,提升宗教理论素养和文化水平。

  抓好《条例》宣传,增强宗教界人士守法意识。近年来,该县每年都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人员深入定安镇、平塘乡等信教群众聚居的场所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放《条例》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有效扩大了宗教法律法规的社会认知度,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人心。据统计,近3年来,共发放《条例》5000多册、宣传单20000多份。

  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建立“排查隐患、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合力处置、创先争优”的县、乡(镇)、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机制。制定《田林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族宗教工作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同时,将统战部、民宗局列入县综治成员单位,使宗教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处置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中。构建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助推宗教工作合法有序。一是在宗教场所开展“以德帮扶”活动,推动宗教伦理道德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二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该县每年都会在春节期间给孤寡、残疾及家庭特困的信教群众送去关怀和问候,切实做好关心困难信教群众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慈善周”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全员发动、全员参与,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邓伟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