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色讯 近日,江苏某公司销售不合格献血纪念品被百色市工商局处罚20万元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市工商局胜诉告终。

  2017年4月,市中心血站通过政府采购向江苏某公司购买献血纪念品,货值246000元,在交货验收时,发现标识不全而向市工商局举报。后经市工商局委托检验机构检验,上述献血纪念品为不合格商品,遂对江苏某公司作出没收不合格商品并处罚款20万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今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和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蒋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