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 明 陶汉山) “虽然今年雨水多,影响了蔬菜收成,但是3万元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应该不成问题。”日前,记者在凌云县下甲镇河洲村采访时,驻村第一书记陆振周向记者介绍说。去年,该村通过种植蔬菜获得了村集体经济第一桶金。今年,他们希望继续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在增加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带领更多群众脱贫摘帽。

  河洲村位于下甲镇政府所在地,也是一个贫困村。在两年前,该村作为没有村集体经济的“空壳村”,很是让村“两委”头疼:村里有事需要花钱怎么办?几十元甚至三五百元钱的事老是打报告要也不好意思,由村干部自掏腰包也不是长久之计。无钱事难办的情况让他们十分苦恼,“事难办”就对不起村民呀!

  当然,他们也曾探索过发展产业获取村集体经济收入,无奈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产业。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这里土地多,水源充足,很适合种植蔬菜呀。”任职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运营公司、驻村第一书记陆振周到村一段时间后这样认为。

  2016年底,陆振周和村“两委”通过客观分析、考证并充分讨论后,决定在村里连片试种近百亩无公害蔬菜。规划用地、平整土地、铺设水管网……申请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41户贫困户入社发展,在2017年得到收益,除了请人工费、成本等开销,创收3.4万元,而且还带动了村里部分贫困户增收。

  陆振周详细介绍了蔬菜基地的运作模式。该村的蔬菜产业采取了“村委+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方式,即由村委牵头,争取各类相关扶贫政策及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基地所有设施属于村集体所有,然后村委以承包的形式将基地承包给领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管理经营。流转土地,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器具、技术等由合作社负责,种植户只需投入劳动力便可。时令蔬菜完成销售时,合作社拿出产值的30%作为分成分配给种植户,70%归入村集体。

  合作社聘请了近30户村民到合作社做工,其中有10余户是贫困户。每天的工钱在80元到150元不等,部分农户一年下来也有2万多元的收入。家门口打工有收入,这一举措带动了贫困户脱贫,让农户增收。

  近日,记者在河洲村看到了这个无公害蔬菜基地,基地有豆角、苦瓜、南瓜等蔬菜。“这些豆角、苦瓜已经卖过一轮了。”陆振周指着地里的蔬菜说,因为是无公害蔬菜,倍受顾客青睐。

  另外,陆振周和村“两委”早在种植蔬菜前就想好了销售渠道,就是他所在的广西交投集团。尤其是在今年陆振周还打通了南宁市场,与步步高南城百货签订了农超对接协议,从根本上解决了蔬菜的销售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摸索,目前该村的蔬菜基地已经逐渐步入正轨,收入也比较稳定了。但是,村“两委”和陆振周并没有满足于现状。他们商量着,等部分农户将地里玉米、水稻收完后,继续流转土地,争取在前期将基地扩大到200亩左右,未来再视情况扩大。当然,在扩大种植规模的同时,他们还要继续打通更多的销售渠道。

  河洲村“两委”和陆振周坚信,在各方的努力下,蔬菜基地会越办越好,村集体经济也会因此越来越壮大,村“两委”为群众办事也不再出现因缺钱而“事难办”的现象,并且还将带动更多群众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