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阳讯 “要不是政府帮我们办保险,人走了可就什么都没留下了。”前不久,因交通事故离世的田阳县五村镇百宙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录现,其遗孀意外拿到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22000元时说。

  为扶贫小额信贷农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正是田阳县在实施金融扶贫过程中防范信贷风险的举措之一。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资入股企业合作经营共计4936户24518万元。为降低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风险,近年来,该县在摸索实践中创新“双核定三落实”举措,确保全县金融扶贫稳步推进。

  评级授信,动态跟踪,核定信贷个体。该县根据贫困户的个人品行评价、社会信用度等指标,组织人员采集农户信用信息,进行村级评议和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在该县2016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除了政策性兜底的低保户和已死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外,其余的13569户都参加了评级授信工作,其中有13421户被评为优秀等级,占98.91%。同时,依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信息,对错评户、资金他用户跟踪审核,做好贷款的及时清退工作,动员借款人及时办理转贷或还款手续。

  精准界定,严格准入,核定经营主体。制定出台《田阳县产业精准扶贫经营主体审查实施方案》,对参与精准扶贫的经营主体的准入资格与审定进行明确规定;成立精准扶贫经营主体审查工作组,由扶贫办牵头组织财政局、金融办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合作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推荐;认真遴选经营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县有意向参与扶贫工作的经营主体,开展调查、筛选和推荐;严格审定经营主体,确定田阳县恒茂旅游开发公司等21家企业参与县精准扶贫产业合作经营。

  落实监管机制,跟踪管理,强化监督。合作经营企业、放贷银行和农户共同签订资金共管三方协议,金融办、财政局和扶贫办组成资金监督管理组严格监管资金的用途、流向,尽力把控扶贫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县农商行负责对合作企业的入股资金开展实时的监控,做好资金风险预警工作,在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后,立即启动贷后跟踪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的正确有效,随时掌握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落实信贷资金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落实保障机制,构筑“堤坝”,化解风险。一是制定《田阳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落实贫困农户扶贫小额贷款专项风险补偿金余额3409万元,选定平台公司共同管理风险补偿金,专户执行三方共同监督,封闭运行,风险补偿金基本实现全额覆盖。二是县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出资为全县所有的扶贫小额信贷农户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三是落实抵押保证机制。承接合作经营资金的集团公司管理固定资产庞大,可用作承接扶贫小额贷款的抵押保证,免除放贷银行的后顾之忧。

  落实联席机制,破解难题,合力防范。通过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制度,调动相关部门及时对入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联合多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的补救防控措施;针对金融扶贫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寻找有效解决途径。如在政策兑现、合作模式制定、利息分配设计等方面积极创新,创新升级“带资入股、固定分红”模式,实行复利分红10年,实现贫困群众“既当下保收入、又长期领稳定工资”的增收机制。今年再调整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分红工作。原入股4家民营企业的贫困户,复利再入股的合作企业调整到国有企业,再入股本金委托县农商行从民营企业转存。协调各承接入股的公司做好分红测算,积极督促企业筹措分红资金,按时向各入股贫困户发放分红,确保贫困户收益。

  □蒙丽阳 陈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