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瑞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共同富裕。

8月22日,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临猗县召开。会上,我市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分县(市、区),分享了其试点经验。

河津市强化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工作经费,按时拨付工作经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同时还加大人力投入,从农委、林业、水利等单位抽调一批业务骨干,深入各乡村一线进行清产核资,切实解决个别村“有实无账”“有账无实”的问题,确保清资核查工作高质量推进。

盐湖区严把政策界限,任务明确到位。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农业、财政、国土、法制等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充分酝酿,制订了《运城市盐湖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运城市盐湖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运城市盐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及《关于开展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相关参与改革的单位和人员对主要任务、工作目标、操作流程、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熟知于心,一目了然,该区还制定了《运城市盐湖区2018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动计划》,根据工作进度出台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指导方案、管理办法以及成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制度和办法。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政策清、思路清、方向清、环节清、节点清、标准清。

平陆县杜马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研推动。该县抽调专人组成调研组,就全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边调研边推进。针对村民的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平陆县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前预热,在村民集中居住区和人口密集地通过悬挂横幅、通过广播、会议、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营造氛围。

针对部分资源荒置很多年无法统计,资产清产中往来科目、应收款和应付款存在人无账有,人有账无,无法对质;实物和账面不符等问题。平陆县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走访和入户,在全乡抽调会计和老村干部开展了“三资”清底摸排工作,认定资源、核实资产、量化资金,理顺了关系,厘清矛盾,确定了产权制度改革流程图和时间表。

芮城县永乐镇有的放矢促推进。该镇从试点村总结了四类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一是产权有争议的,由村民代表会议收集证据明晰产权;二是集体机动地无租赁合同的,在村民代表会上完善合同;三是集体资产流失,机动地无人管理免费耕种的,由村民代表会制订租赁方案;四是组级账务不规范,这是下一步集中规范的工作。针对试点村出现的这些问题,该县农经人员逐村进驻,一一指导,7个村共用了34天完成了清产核资第一阶段表格的填写。

永济市蒲州镇西闫郭村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探索了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2017年11月30日,该村成立了股份经济联合社,各居民组也成立了各自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经济联合社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建设和第十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合起来,采取一户推选一名户代表、实行一户一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村、居民组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