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省出台《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从12月10日起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此次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严控医用耗材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良性平稳运行、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同时优先调整单独收费医用耗材使用较集中、医疗服务成本回收水平偏低的学科项目价格和比价关系不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价格,提高技术服务型收入占比。
心脏支架、人工膝关节、手术用纱布、手术缝线、牙材料等,都属于医用耗材,对于患者来说,医用耗材花费较高,造成了一定的就医负担;对于医院而言,这是一笔巨大的收入。继药品零加成以后,进一步取消耗材加成,就是让开药、使用支架和导管等医用耗材,不再给医疗机构带来额外利益,挤掉耗材加成水分,有助于防范医院借耗材做文章加重患者负担。
目前,耗材在患者医疗费中占比不小,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也将使患者得到切实实惠,特别是在外科系统住院的患者,用到的医用耗材比较多,住院费或将降低。但门诊患者和内科住院患者因接触的耗材少,受惠相对较少。
据了解,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财政部门根据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机构收支运行情况,以及相关绩效指标的考核结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落实好公立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对改革后合理收入下降较大的机构给予适当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