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鸣警笛警告后仍无人理会的占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执法民警将其抬上拖车进行拖移清理 记者 周志英 摄
南宁日报客户端讯(记者 周志英)长期以来,市中心南宁交易场一带电动自行车违停现象较突出,经过交警部门不定时的整治后有所改观。不过近期交警巡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又有所反弹。昨日,南宁交警部门再次对交易场周边道路电动自行车违法乱停车现象进行清理整治,一个上午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66起,拖移车辆30辆。
当天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结合南宁交易场周边道路具体情况,采取定点整治加巡逻的执法方式,对电动自行车假套牌、占道行驶、超员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还特别邀请了新闻媒体到现场,对违法乱象进行曝光。
在南宁交易场正门和侧门位置,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道路上,不仅影响了行人进出交易场,也影响到了机动车通行。见有交警到来,不少车主慌忙从交易市场里跑出来,迅速将占道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推走。对于鸣警笛警告后仍没有人理会的占道违停电动自行车,执法民警将其抬上拖车进行拖移清理。
在南京路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侧门路段,违法乱停电动自行车同样也占道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使原本就不宽敞的南京路变得更加窄小,进而影响到了过往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停放,违者拖移。”尽管交警部门摆放有醒目的警示牌,但仍有电动自行车却无视警示牌的存在,占用消防通道或医院120车位停放。对此,执法民警一一对这些占道乱停放电动自行车全部进行拖移处理。
交警四大队市区中队指导员罗海鸥介绍,南宁交易场作为南宁市小商品零售批发市场,周边道路车流和人流量大。一些车主认为自己进入市场购买物品很快就会出来,电动自行车在路边也只是停放三五分钟时间,便随意占道乱停放。如此一来,就会引来后来车辆也纷纷效仿,导致南宁交易场周边道路占道乱停放电动自行车问题突出,交警四大队也一直在坚持清理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而电动自行车被拖移后,车主可以次日到交警四大队群众办事接待大厅处理,拖移的电动自行车经车主确认,对能够提供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手续的,给予学习教育和处于20元罚款。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商场、超市、车站、酒店、医院等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违法乱停整治力度,交警以警车带拖车的模式开展不间断巡逻,并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方式,对违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进行教育并劝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拍照固定违法证据并拖移车辆。对拖移的电动自行车,当事人一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在接受教育并交纳罚款后才可以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