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成立首个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德州晚报 2019-10-15 21:29:26

处理好校园纠纷,不仅需要技巧,也需要专业知识。日前,我市成立首个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后,发生校园纠纷可以直接找调委会,将有专业调解员来化解矛盾。

 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调解涉及校园内发生的教师之间、学生(家长)之间、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本校师生与其他单位人员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纠纷、学校与周边单位和居民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园安全知识;向司法行政、教育等部门报告校园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分析校园纠纷发生的原因,向教育机构提出校园纠纷的防范意见和建议;接受校园纠纷双方的申请,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时排查发现校园纠纷隐患,提前介入,主动化解;协助处理校园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调解员选拔调解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熟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履行职务的基本素质,本市教育行政机关、公检法退休人员及法律工作者,他们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定纷止争,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在依法依规、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调委会工作地点设在康博大道376号信访局办公楼二楼。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市司法局、市教体局联合成立德州市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校园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调研分析全市校园纠纷调解情况,提出调解工作意见;指导、协调各县市区重大、疑难校园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校园纠纷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

今后,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将进一步细化,在各县市区增设调委会,我市广大学生、家长及教职工涉及校园矛盾纠纷,均可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更便捷、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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