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救助金额3000以下乡镇(街道)直接审批
德州晚报 2019-10-13 15:11:36

▲网络配图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潘晓泉)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我市乡镇(街道)已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现了临时救助小额救助乡镇直接审批和急难情况24小时先行救助,高效快捷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临时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重要举措。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我市推进社会救助流程再造,指导各地试点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审批工作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要求各地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推行临时救助小额救助乡镇直接审批和急难情况24小时先行救助。

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主要用于对乡镇(街道)辖区内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急难型、支出型及其他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乡镇对本辖区急难型临时救助实施24小时内先行救助,5日内补齐有关手续,切实发挥临时救助“雪中送炭”的作用。目前我市各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3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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