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宣传”拒绝“搞事”,国企哪能抱鸵鸟心态?
新京报 2019-08-16 18:24:33

国企当上“钉子户”,媒体追问真相被踢出群,如此对待监督未免太傲慢。

 微信群“市城投媒体联络群”。  资料图


文 | 马涤明


“记者来做我们城投的宣传,我们非常欢迎,如果是问一些搞事情、添麻烦的问题,我们既无法回答,也没有时间接待这样的记者。”据《信息日报》报道,南昌城投集团宣传口相关负责人日前面对记者采访,在微信群“市城投媒体联络群”里如是表态,并将其认为是来“搞事情添麻烦”的记者移出群聊。


来采访成绩、做“正面宣传”的,双手欢迎,热情有加;对监督性采访,则冷眼相待甚至对记者“不客气”......对媒体采访的“双重标准”态度并不罕见。而南昌城投集团涉事负责人的态度,无疑颇具代表性。


这位负责人所谓的“搞事情”,是指记者要采访当地九州高架桥下早已被规划列入拆迁的电信楼迟迟拆不了一事。


因为这座楼的存在,九州高架桥被逼“瘦身”,五车道变成了两车道。来自当地旧改办的信息是,该楼在2013年就被纳入拆迁范围,现在有关电信部门已另建好了一栋楼,办公都搬过去了,但旧改办方面仍称,“现在业主单位南昌城投没叫我们拆。”


该拆的楼房不让拆,南昌城投或许有自己的理由。但这种“理由”属于公共信息。城投集团作为担负公共职能的国有企业,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的义务,而没有拒绝舆论监督的权利。


涉事国企宣传口负责人说他们“非常欢迎宣传”“没有时间接待搞事情添麻烦的记者”,不管是对自身责任的理解不到位,还是纯粹出于傲慢,都有违自身角色伦理。


把舆论监督当“搞事情”,还只欢迎“宣传”,不允许“搞事情”,这般价值取向也有些错乱。作为国企,当地城投集团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做公共利益的“加法”,如今反倒当起了“钉子户”,侵占了公共利益。相关方面到底出于何种考虑,迟迟不愿搬迁,显然值得追问。


就算不拆是出于对公共利益更长远的考量,当地城投集团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公开相关信息,说明原因。该拆的迟迟不拆、原因保密、追问真相被认为是“搞事情添麻烦”,这难免在公共形象上“先败下一城”。


到底,只欢迎“宣传”,不欢迎监督,以理性经济人的趋利避害思维看,似乎挺合理。但在信息化时代及政务透明大背景下,躲避监督将越来越难。合乎时宜的选择,一个是尽早把那些陈腐观念扔进垃圾堆,一个是将行为收束到法治框架下,别跟法纪跟公共利益背道而驰。


□马涤明(媒体人)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