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肝肾被“假捐献”:医生岂能当器官买卖“掮客”
新京报评论 2019-08-14 15:02:39

解剖好本案这只麻雀,对涉案的违规人员严惩不贷,以净化我国的器官移植领域,显然很有必要。

 资料图


文 | 善水


这条新闻读来有些令人不敢相信:在安徽怀远县人民医院,一名53岁的脑死亡患者进行了“器官捐献登记”,在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国家补助金”,事后证明这场“捐献”有假,是“医生的个人行为”,目前警方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6名医务人员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被逮捕。

器官移植是许多危重疾病的最后希望,效果虽明显,但人体器官来源于人体、不可再生,因此器官来源一直是制约器官移植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正因如此,尽管人体器官交易早就为法律所不容,但“黑市”却紧咬着器官稀缺这个软肋,多年来一直屡禁不止。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这类黑市交易似乎充满着血腥和暴力,往往还要和黑社会搭界在一起。但这一案例暴露出,在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中,也有为了利益不惜出卖底线者。

从报道披露的相关流程看,如果缺乏严格监管,医院确实容易成为人体器官地下交易的重要源头。

在现代社会,90%以上的死亡发生在医院,大多数人生命的最后阶段会在医院度过。面对这些即将死亡的群体,医生对于下一步的治疗措施具有极大的话语权,对于游说患者或家属提供器官也具有很强的导向性。

医生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很容易“自我原谅”的理由:反正器官提供出来是可以救人的,至于是捐给别人还是卖给别人,从单个病例而言,本身没什么区别,且相关家庭还能获得些补偿。

从这个角度来看,医生从治病救人到代言器官买卖,确实可能在闪念之间就完成了。但显然,这样的托词有意忽视了“逝者尊严”和“非法得利”。

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严格约束,2013年原国家卫计委又印发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今年又做了修订),对器官移植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规范,但依然发生这种违法事件,确实令人遗憾。

虽然到头来,被贩卖的肝肾器官也会移植到了需要的患者身上,可按照相关规定,捐献器官的分配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手术的医院通过“快捷途径”获得了器官,会不明白背后暗藏的玄机?

现在相关调查还在继续,哄骗家属以捐献名义买卖器官的医生自当严惩,但实施移植手术的医生和医院在其中承担了什么角色,在个别案例背后有没有一套“地下器官交易流程”……针对这些疑问,也应该顺藤摸瓜,一并严查。

非但如此,相比于事后查找原因,能否在各地推行严格的移植手术上报制度,要求每一例移植手术都在术前上报手术信息,也值得考虑。这里面的重点是填报器官来源,对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分配来的器官,有关部门要及时叫停进行器官再次分配,或者在手术后对术者及受捐者进行严格审查,不放过每一个可能违规的细节。

患者器官被买卖,的确再次验证了我国器官来源的紧缺。如何让更多的逝者愿意捐献器官,确实需要破解难题。而这里面不可或缺的一点就是,医生应该成为器官捐献而非买卖的代言人,进而取信于那些患者及其家属。鉴于此,解剖好本案这只麻雀,对涉案的违规人员严惩不贷,以净化我国的器官移植领域,显然很有必要。 

善水(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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