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征集启事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2019-05-28 17:46: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抓实抓细文明旅游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主办、中国旅游报社承办的"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将于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举行。

请各地大力支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按照要求如期推选出优秀案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报社

官方网站:中国旅游新闻网

二、活动口号

树文明新风 享美好旅程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拟分为两个征集展示单元:

展示单元一:"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

展示单元二:"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

四、展示单元一流程及主要内容

"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分为3个阶段:

(一)发动发现期(2019年5月至10月15日)

1.部署动员。5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面向全行业部署开展"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

2.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的"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活动,采取地方推荐、上报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活动会务组指定邮箱。(不限人数)

3.《中国旅游报》通过广泛宣传,协助各地发现先进事迹。

(二)整理确定期(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

会务组对所报材料进行收集、分类,组织筛选后报经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审定后确定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展示名单。

(三)宣传展示期(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

1.《中国旅游报》及其旗下融媒体对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进行全面宣传。

(1)《中国旅游报》在相关版面开设"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展示"专栏,发布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弘扬"争做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的主旋律。

(2)中国旅游新闻网开设专题,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进行持续性的宣传展示。

(3)"中国旅游新闻"手机客户端和"旅游Plus"手机客户端开设相关专题,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2.在中国旅游报社主办的"2019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风云榜"推荐活动中,增设"十大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项目。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推荐等方式从宣传展示的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中遴选出的"十大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在相关总结活动中现场颁发证书。

五、展示单元二流程及主要内容

"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分为3个阶段:

(一)发动发现期(2019年5月至10月15日)

1.部署动员。5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面向全国部署开展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

2.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的"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活动,采取地方推荐、上报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活动会务组指定邮箱。

3.《中国旅游报》通过广泛宣传,协助各地发现优秀案例。

(二)整理确定期(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

会务组对所报材料进行收集、分类,组织筛选后报经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审定后确定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名单。

(三)宣传展示期(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

1.《中国旅游报》及其旗下融媒体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进行全面宣传:《中国旅游报》在相关版面开设"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展示"专栏,发布各地、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宣传引导文明旅游的创新做法;中国旅游新闻网开设专题,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进行持续性的宣传展示;"中国旅游新闻"手机客户端和"旅游Plus"手机客户端开设相关专题,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

2.对推荐的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进行梳理,出版《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案例汇编》图书。

3.在中国旅游报社主办的"2019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风云榜"推选活动中,增设"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大优秀实践案例"项目,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推荐,对从宣传展示的案例中遴选出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大优秀实践案例",在相关总结活动中现场颁发证书。

六、征集条件

(一)文明游客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单位和社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旅游活动中应有如下文明行为:

1.遵德守礼、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等良好文明素养或见义勇为等事迹;

2.积极传播文明礼仪,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3.劝诫阻止旅游不文明行为,事迹突出。

(二)文明督导员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旅游活动中有如下文明行为: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有突出的表现;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注重身教言传,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工作;

3.在督导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主动劝诫不文明行为;

4.积极传播文明礼仪,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三)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案例申报说明

1.案例申报主体

(1)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实践案例的实施机构,包括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单位、致力于文明旅游宣传推广的社会企事业单位等。

(2)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实践案例的实施社会团体或个人,包括致力于文明旅游传播、引导的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士等。

2.申报案例类别

(1)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类案例;

(2)新媒体传播产品类案例;

(3)社会团体、个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案例或文明旅游传播案例;

(4)某一市或县整体推进文明旅游宣传的综合性案例;

(5)其他形式案例。

3.案例实施对象

(1)实施对象为广大游客或人民群众等;

(2)实施场景包括在旅游行程前、行程中及行程后实施的案例,以及引导、组织广大群众到相关场所等区域实施的案例等。

4.申报案例要求

(1)案例实施时间

——案例自2017年以来组织实施(以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案例为重点),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

(2)案例规范完整

——所申报的个人实践案例成绩突出、可传播性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所申报团体实践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开展。

——所申报实践案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体现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意识,对文明旅游传播有明显成效。

案例实施主要目的及成果

——传播文明旅游礼仪,引导践行文明旅游行为,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所申报案例应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案例须附案例详细介绍材料(doc格式)1000字以内,及2—3张相关图片,单张图片大小应不低于2M,案例及相关材料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活动组织方可在活动专题等宣传推广中发布及无偿使用,且有转授权的权利。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特别说明

——案例申报主体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申报相关单位发生重大不文明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参与申报。

七、活动联络

联系电话:010-59881674、85166410、85166428

活动邮箱:WMLY@ctnews.cn

附件:1."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2."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中国旅游报社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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