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聋人朋友听得到  让特殊群体享受同等权益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邰丽华 2019-03-12 18:09:12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邰丽华 李颖 摄

让盲人朋友看得到、聋人朋友听得到,让残障儿童接受融合教育,从而让特殊群体能够回归到主流社会,这既是这一群体的强烈愿望,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同时这也正是对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作为一个“老委员”,我更是义不容辞要为此尽己之力。以我个人经历,我对因为没有为听障人士加配CC字幕,而使听障人群长期无法正常收看视音频问题感同身受。

希望有关方面在视音频中为听障人士加配CC字幕(隐藏式可关闭字幕)的无障碍服务,让这个群体都能获得正常视听。

从目前现况来看,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中残联发布联合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患有听力残疾人数有2.06亿人,占总人口15.84%。60岁以上的老年听力患者人数是1.13亿。这样庞大的听力残疾人群,在信息化社会高度发达,视音频信息广泛传播的今天,他们无法完整准确地接收信息。而信息的接收程度,往往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然而信息接收的缺失,使他们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邰丽华在用手语发言 中国艺术报记者赵志伟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媒体深度融合、壮大主流舆论阵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推进重点部署,让党的声音传得更开、传得更广、传得更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我们面对2.06亿人这个庞大的听力残疾人士群体“听”不到党的声音,不能无动于衷,更不能熟视无睹。

具体参考方案是采取隐藏式可关闭字幕(简称CC字幕),这在目前已无技术障碍。对比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在关怀听力残疾人士收看视频节目方面,很早就已制订了强制性法律法规。规定了在视频中配加CC字幕,解决听力残疾人士收看电视节目的问题。例如美国,2010年奥巴马签署了《21世纪通信和视频可及性法案》,该法案要求ATSC(即美国数字电视标准)解码机顶盒遥控器有一个按钮来打开或关闭输出信号中的隐藏字幕。它还要求广播公司为在互联网上重新分配的电视节目提供字幕。在我国,2012年8月1日国务院签发实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在播出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应当配备字幕。”从效果看,因为没有指标性、强制性规定,电视台、视频网站等机构大多只在播出的影视作品中配加了对白字幕。而在新闻、体育、综艺等大量直播节目中均未配加字幕。配加的对白字幕,由于缺少听力残疾人士需要的声音描述性文字,也不能完全满足收看需求。在技术标准上,国外广播标准,如美国的ATSC、欧盟的EBU、日本的ISDB中均有CC字幕播出标准。我国的电视广播标准AVS目前正在制订CC字幕标准,预计2019年完成标准文档的撰写。原国家广电总局广电行业标准《GY/T270-2013数字电视隐藏字幕系统规范》规定了数字电视隐藏字幕数据传输方式、传输分组结构信息处理规范以及接收机制造商实施建议。该规范目前没有得到实施。

在技术实现上,国外已有数十年的实践经验,各类节目均有配加CC字幕的案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应用,制作实时CC字幕已没有技术障碍。根据相关技术公司测试的情况,直播类节目配加CC字幕完全可以达到很高的准确率,满足听力残疾人士收看需要。

邰丽华在用手语发言 中国艺术报记者赵志伟 摄

因此我建议: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牵头出台相关的政策,保证CC字幕播出的普及率。中央及地方各级广电机构,各类网上视频发布机构,在视音频节目制作、播出流程中增加CC字幕制作和播出环节,积极开展CC字幕播出服务。

从政治的高度、从民生的深度来重视听障者的可关闭字幕问题,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其次,还需加大服务投入,鼓励相关行业积极参与,让听障朋友们能够回归到主流社会。

另外,我也期待有关方面能加大落实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力度,让更多儿童能够接受融合教育。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数项与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相关的条例和政策,如2017年修订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等来推动和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各地政府也积极跟进推出相应的地方政策,有些地区还积极尝试了颇为有效的融合教育实践,但是因为缺少有效的协调和管理机制,残疾儿童被拒绝入学以及入学后退学情况仍在各地存在。

根据民间社会组织调研发现,一些特殊需要孩子在没有经过专业客观评估的情况下,直接被学校拒绝,成为入学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社会组织网络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2017年线上调研的残疾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失败的1149个案例中,16%因普通学校直接判断孩子的障碍程度不能上学而被拒绝,20%因未通过普通学校的择优筛选而未能录取,5%则在特殊学校的择优筛选中未被录取。以上择优筛选过程包括:参加普通孩子或者特殊孩子的入学测试评估以择优录取、要求试读一段时间、要求提供孩子的智力或能力证明达到一定水平等等。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手段和仲裁措施,申请失败之后一些家长可能放弃继续争取入学机会,孩子最终失学在家。

邰丽华在两会上 李颖 摄

2017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均明确提出要建立跨部门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立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但是,很多地区没有落实专家委员机制,导致残疾儿童入学争议缺少申诉机制,入学缺乏支持保障。

保障残障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权利,是全社会的责任,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和温暖送到每个残障孩子的心坎上,让他们能够回归到主流社会,也是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精神,基于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教育部牵头,加强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依法落实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确保专家委员会的组成来源于不同部门专业,包括特殊教育、卫生康复、残联、社工以及包括残疾人代表或残疾人家属代表。

第二,系统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机制,且建立专家委员会评估程序、原则标准。

第三,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强制建设保障残障儿童申请入学便利程序即就近申请入学。明确建立入学被拒或存在争议进行申诉的受理程序(受理申请渠道、申请材料要求、受理流程、时间和反馈渠道等)及工作机制,确保适时、及时解决被拒绝或存在争议的残障儿童入学申请。

第四,专家委员会明确专家委员评估应该尊重儿童的个体发展差异和残疾人家庭意愿,基于评估结果为残疾儿童提供入学支持计划作参考,评估应该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第五,专家委员会作为残疾人儿童入学指导委员会,发挥更多专业职能,指导地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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