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条街划分成四类   顺庆区出台城市管理“红皮书”
今日顺庆 2019-01-15 17:57:06

今日顺庆 吴雍 见习记者 明显会

“标美街道严禁占道经营、占道促销等行为”“ 一类街道严管车辆占道停放”,在之前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每条街道没有明确的管理标准,但从今年开始,顺庆所有街道管理都将统一按照新的城市管理办法执行。1月14日,记者从顺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该区日前出台了《南充市顺庆区城市管理红皮书》,号称“史上最细”的城市管理办法。

当天上午,由顺庆区城管执法队、东南街道办、交警直属一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徒步走在顺庆区红光路的街面上,巡查市容环境违法问题。记者注意到,在红光路东段有不少商家存在倚门出摊、违规张贴小广告等违章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店主立即整改;在红光路西段1227购物广场,个别车主为图一时方便,将车临时泊于街边,联合执法队立即上前制止将其劝离,并向车主宣讲标美街秩序遵守规定。

“红光路属于标美街之一,在标美街严禁占道经营、占道促销;严禁机动车在人行道、车行道上停放。”顺庆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红皮书》按照顺庆城区街道的功能区分、商业繁荣程度、现有业态、城市景观线以及沿线建筑物的服务性质等特点,将城区311条街道划分为标美街道、一类街道、二类街道、三类街道四种类型,实施分级管理,涉及了该区所有街区关于临街建筑、路面整洁、车辆停放、沿街业态等各方面内容。例如:在标美街,严禁在立面设置外防护栏、禁止户外违规设置广告及影响整幢建筑风貌的店招店牌,严禁从事车辆修理、汽车美容、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六种经营业态。

附:《南充市顺庆区城市管理红皮书》

南充市顺庆区城市管理红皮书

根据顺庆城区街道的功能区分、商业繁荣程度、现有业态、城市景观线以及沿线建筑物的服务性质等特点,将城区街道划分为标美街道、一类街道、二类街道、三类街道等四种类型,实施分级管理。

一、标美街管理标准:

(一)严禁立面设置外防护栏、禁止户外违规设置广告及影响整幢建筑风貌的店招店牌;

(二)严禁占道经营、占道促销等行为;

(三)严禁人行道、机(非)车道停放机动车、三轮车;合理规划共享单车、电瓶车停放点,整齐停放;

(四)严禁人力三轮车通行;

(五)严禁车辆修理、汽车美容、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六种经营业态。

二、一类街管理标准:

(一)严管街面店招店牌。严格按照《南充市店招管理技术规范》执行,禁止设置“丁字”招牌及落地式灯箱广告;

(二)严管立面LED大型广告、沿街宣传横幅、布幅,可设置公益性宣传广告,设置商业宣传广告须经区城管局审批;

(三)严管占道宣传促销。周一至周五禁止一切形式的商业性宣传促销活动(新店开张除处),周末和节假日经审批后可临时占道举办商业性宣传促销活动;

(四)严管车辆占道停放。禁止车辆在城市车行道上违法停放,可在人行道已规划的停车泊位上临时停放;

(五)严管六种经营业态。严格管理一类街道上已有的车辆修理、汽车美容,禁止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经营业态。

三、二类街管理标准:

(一)严控占道经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在有条件地方设置除烧烤、油烟污染类小吃摊点和大排档外的潮汐市场;

(二)严控户外宣传广告。沿街悬挂横幅、布幅等宣传广告必经严格审批,不得影响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房屋出租、商铺转让等商业性广告可在公告栏、宣传栏内规范张贴;

(三)严控占道促销。经批准可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公益性或商业性宣传促销活动,不得损坏市政设施,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四)严控车辆占道停放。车辆在道路上停放时,必须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五)严控六种经营业态。可在二类街道开设车辆修理、汽车美容,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规范管理,禁止设置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门店。

四、三类街管理标准:

(一)规范占道行为。禁止占用盲道、小区出入通道及消防通道;

(二)规范车辆停放。可在有条件的人行道和车行道上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三)规范张贴广告。商家可在橱窗张贴宣传广告,不得影响城市形象,可合理规划“便民宣传栏”,方便群众张贴房屋租赁、业务宣传广告及启示等;

(四)规范便民摊区。街道办结合辖区实际,可在条件许可的街道设置便民服务摊区,城管部门规划,按照“划线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规范其占道经营行为;

(五)规范六种业态。对车辆修理、汽车美容、废旧回收、丧葬用品、货运物流和铝合金加工等六种经营业态进行规范管理,不得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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