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
闽北日报微信 2018-12-13 17:01:05

近日,景某某、吴某某等19人涉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及关联“保护伞”案在邵武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闽北首例涉黑案件。


案件简介


2016年以来,被告人景某某等人以公司为活动平台,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及放高利贷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犯罪嫌疑人景某某对组织成员进行较为明确的分工,同时为组织成员提供工资以及食宿,逐渐形成以犯罪嫌疑人景某某为首,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郑某某、邱某为骨干,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陈某、雷某某、郭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以犯罪嫌疑人景某某为首,领导并指挥该组织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掌管组织的资金收入以及决定分配。该组织主要通过非法高利借贷、银行过桥、网络贷款等方式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依靠所获取的巨额利益维持其组织的活动,用于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提成、用餐、群出群入高档娱乐场所娱乐、聚会等费用;同时景某某犯罪团伙还将所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帮助摆平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景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扩大其影响力和强势地位,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将大量砍刀、铁棍等作案工具存放于公司仓库中。并通过有组织的暴力犯罪,逐渐形成了威慑力,两年间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包庇、等刑事犯罪案件,实施多起治安违法行为,造成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以犯罪嫌疑人景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后果。


检察院指控>>>


2016年以来,被告人景某某等人以公司为活动平台,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及放高利贷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后果。

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