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开始征缴
团结报 2018-11-06 10:54:15

红湘西11月6日讯(记者 李再兴 通讯员 毛 鹏 刘 丹)11月2日上午,记者从吉首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会上获悉,该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已开始征缴。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其缴费标准为参保人每人每年220元。

此次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无缴费能力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职工,以及国家和省、州规定的其他人员。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包括流动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没参加职工医保的,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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