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释放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经济参考报

“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从不允许的‘尾巴’到一项大政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理论飞跃,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地位,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兆前等专家近日在出席中华工商时报社主办的中国民营经济40年峰会时提出上述观点。

王一鸣指出,面对国内外的新形势,新变化,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稳预期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前提。因此,宏观经济政策取向也应该以稳定预期为主。

第一,积极财政政策未来一定是“减税费”和“补短板”相结合的一种模式。以前财政政策的主导方向是扩大投资,现在更多的是要减税费。未来应将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第二,稳健的货币政策重在完善传导机制。增强货币政策与去杠杆的协调性,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去杠杆,这是经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第三,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落实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立国有企业竞争中性原则;总结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动“三块地”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产权激励和保护;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

第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不能让房地产出现大的波动,要赋予地方更多调控自主权和灵活性,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第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确立竞争的基础性地位,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王一鸣特别提到,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建设者,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继续发展壮大。进一步打破“近公远私”的思想禁锢,废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歧视民营企业的各种做法,消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权益保护不到位、市场准入障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充分释放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李兆前表示,中国民营经济4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不断突破创新的历史。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从不允许的“尾巴”到一项大政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理论飞跃,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地位,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中国民营经济4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不断加强完善的历史。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迎来新的历史机遇,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公平市场竞争、优化发展环境的改革举措。

李兆前表示,中国民营经济40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从民营经济的规模、领域、形态和地位作用来看,40年来,总体上走过了四个发展阶段,即民营经济萌生起步阶段、民营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民营经济全面提升发展阶段。中国民营经济40年的历史,还是一部中国民营企业家不断奋斗成长的历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浩浩荡荡的民营企业家队伍。

峰会还宣布了“中国民营经济40年风云人物”名单,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CEO 周海江,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南存辉等民营企业家成为“中国民营经济40年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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