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案例
新青白江 2018-10-24 09:12:06

日前,区纪委监委通报李清忠、白德金等7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清泉镇红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清忠、清泉镇五桂村原党支部书记白德金等7人贪污、挪用特定款物、职务侵占案。2011年到2013年期间,李清忠与白德金采取欺骗方式,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万元,后两个村的主要村干部将其中8万元予以私分,其余57万均被挪为他用。此外,在2009年到2017年期间,清泉镇红星村的村委会李清忠等4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并从中侵吞14万余元。2018年8月,李清忠、何炳奎(清泉镇红星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刘元兴(清泉镇红星村原党支部委员、治保主任)、张才国(清泉镇红星村原村委会委员、村文书)以及白德金、杜能友(清泉镇五桂村原党支部委员、村文书)6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上述6人以及清泉镇五桂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世福(因另案已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该起案例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为蝇头小利欺上瞒下、以身试法,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深化标本兼治上狠下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保持正风肃纪的恒心和韧劲,聚焦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扶贫资金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一起,对顶风违纪者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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