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全额购买:浙江台州版“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诞生记
中国保险报 2018-10-15 07:52:05

□特约记者 梅琳

近日,一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签约仪式在浙江省台州市举行。台州市委市政府、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和台州市分公司相关领导出席当天的签约仪式。该签约项目的落地,标志着浙江省首个通过引入保险保障机制、借助市场化服务手段参与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公共综合性保险试点在台州诞生。

应“需”而生

台州,浙江省辖地级市,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个灾害高发地区,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频频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台州城市安全隐患整治面临压力,风险源量大面广,各类灾害事件的后续处理和社会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作为国家级小微金融改革试点城市,台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关注。9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台州考察时特别强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浙江省政府、台州市政府、保险业也一直在共同探寻一种有利于提升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妥善处理各类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减轻政府救助负担、维护公众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保障管理之道。

2014年9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要求运用保险工具及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2015年12月,台州市政府出台配套相关文件,对保险服务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台州试点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既是客观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工作的迫切需求。

灾难和责任面前不缺席

浙江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邹飞表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事关国计民生,浙江保险业肩负和承担着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重大使命,在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管理公共安全风险、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领域,保险业要发出浙江声音,贡献浙江力量和浙江智慧,推动行业不断提升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向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履行保险的担当和责任。

近年来,浙江保监局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质效,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积极加快落实保险业改革开放举措,推出了一系列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三大攻坚战的保险新产品、新模式、新举措。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切实以民生保障等问题为工作导向,2016年专门组织行业专家力量研究浙江省居民的公共保障情况,并针对浙江省情精准施策,制定全省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初步方案。2017年,《浙江保监局关于建议开展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的报告》获得省政府批示后,积极配合省金融办等政府部门推动全省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与政府共同构建起一张多层次、多领域、多险种的风险保障网。

给钱给物不如给机制

“保险不能改变生活,但能防止生活被改变。”保险改革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民生福祉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红利,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

常言道:捐钱捐物不如捐思路,给钱给物不如给机制。保险与风险向来有着紧密的天然联系和独特的机制优势。这种机制优势正是保险所具有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样的作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所认识,并且运用到职能工作中去。

“我们希望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降低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维护公众利益。同时,对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和谐社会、平安台州’起到积极作用。”台州市金融办党组成员黄顺勇告诉记者。

随着台州质量强市和名牌战略的深入推进,台州市政府引入保险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初步设想逐步形成,并且得到了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融合创新

从2016年项目构思、孕育,到正式落地,前后共历时两年时间。

2016年下半年,台州市政府联合台州保险业开始着手探索和规划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的立项实施。市金融办、保险行业协会及台州人保财险等主要保险机构作为项目考察团代表赴宁波学习保险创新经验。在充分借鉴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保险有机结合经验的基础上,考察团就在台州开展政府性民生救助类保险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结合台州实际,创新政府风险保障服务方式,制定出台了由政府出资购买保险服务的运作模式,并决定联合主要保险机构共同参与这个惠民保险项目创新与产品开发。

2017年5月,在参考外地经验并结合保险机构意见基础上,台州形成了保险方案设计和保险产品创新等初步工作,并多次征求政府相关部门、行业意见进行调整、完善和充实。同年12月,台州市政府办正式出台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方案,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障额度和方案的具体分工。

这种“政府买单、保险公司理赔、百姓受益”的方式,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充分释放了保险公司的市场运作能力,是主动利用现代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次有益尝试,既是参与各方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也是一项提升人民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联处共调

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台州市政府专门出台订制并下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统一试点,建立规范的投保理赔工作制度和保险争议调处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协作推进。同时,市政府鼓励相关保险公司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共保体联合承保,共同服务,共担风险。

项目推进过程中,台州市金融办、政法委、行业协会共计召开10余次协调会、碰头会。市金融办负责牵头保险责任、承保方式、共保体组建等保险方案的设计,并根据方案联合其他部门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市综治办重点明确招标方式、经费预算拨付以及项目落地实施等内容;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整合行业承保能力,传达公益项目经营理念,协调引导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在台州市综治办和保险行业协会的牵头、协调下,市金融办、财政局、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计划逐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多方共同努力,8月28日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包括台州人保财险、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华联合、中国大地共5家保险公司中标,组成项目共保体,执行按比例分摊风险分散机制原则,负责提供项目的风险保障。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明切表示,共保体机制的组建能较好地发挥各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优势,起到风险管理、风险缓冲和项目稳定运行的作用。

高保障 广覆盖

“我们当初在参与险种设计的时候,以政府救助责任需求为核心,以政府的视觉重新认识和开发设计保险产品,利用公司创新引擎系统对产品加以组合配置,融入保险+服务+科技的理念,比较接地气。”台州人保财险政保项目部经理颜天介绍,台州版“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具有高保障、广覆盖等特点。

该项目主要承担因自然灾害或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提供每人20万元人身伤亡和2万元医疗费用(免赔2000元)的责任限额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的保障;保障范围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重大恶性公共事件、恐怖活动、拥挤踩踏、高空坠物伤人、精神病人伤人、野生动物伤害、渡船交通事故、抢险救灾(含见义勇为)10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对象覆盖了台州市常住人口、部队驻军以及来台州出差、旅游、探亲、就学、工作、抢险救灾等其他人员。

根据规划,项目所需经费由台州市、县两级财政支付,预算财政投入1200万元,受惠公众超600万人。

相比其他各地同类产品,台州版“公共安全综合保险”还具有3个特性:一是公共性,由政府出资全额购买、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服务;二是普惠性,台州范围内的市民以及在台州出差、旅游、工作的人员均可享受;三是以人为本,主要针对人的伤害进行救助保障。台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特性和机制既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突发公众事故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形成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体制;同时,大大提高了财政救灾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支出,加强财政预算,管控财政风险,平滑财政支出。

行稳方能致远

由于该项公共安全综合保险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预测和防范较弱等显著特点,使得保险公司面临的不仅仅是服务层面“怎么赔”的考验,还有风险分散机制的构建、灾后损失评估体系的建立、共享数据平台的搭建、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更多跨行业、跨领域的科技创新应用等“怎么防”的探索有待进一步科学规划和完善。

浙江保险业将充分发挥浙江互联网区块链特色优势,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不同领域的开发应用,逐步形成“数据+技术+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为灾害损失补偿与风险控制积累新经验,为行业和社会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注入新动能,推动风险管理的健康稳定和长久机制的形成。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