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不精准问题,切实增强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据了解,为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准确、全面覆盖,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我市将开展台账对比、实行应扶尽扶、实行应保尽保、落实重点保障、强化动态管理、抓实专项治理6方面工作,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其中,我市将对建档立卡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处于重度贫困、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对象,按照低保分类施保,列为农村低保重点保障对象;将切实加大低保和扶贫制度衔接力度,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