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法院促执行10年债务终偿还
团结报 2018-10-08 10:56:33

红湘西10月8日讯(记者 余江明 通讯员 危心睿)近日,永顺县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起拖欠了10年的债务终了结。

2005年,程某某和其妻胡某某向向某某借款12.5万元整,同时立有借条,并约定了利息和抵押物。事后,程某某将抵押物挖土机私自变卖。因向某某催取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此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程某某和胡某某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将本金12.5万元和利息偿还给原告向某某。因催收欠款无果,2007年,向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却因被执行人了无音讯,该案只能依法中止执行。

虽然案件中止了,可法院的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被执行人的关注和追踪。2017年底,执行干警收到了关于被执行人程某某及其妻胡某某的人员和财产线索,该案遂当即恢复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程某某以在外务工为由多次拒绝配合执行。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遂从其妻入手,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给当事人做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介于被执行人程某某的经济状况,主动放弃该案中的利息部分。程某某向其支付了6万元后,双方就剩余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程某某承诺在今年腊月二十四日前还清余下债务,该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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