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推进道交事故“一体化处理”
中国保险报 2018-09-28 09:58:59

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合理赔偿机动车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保险责任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安部、司法部、银保监会组织召开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前夕,9月18日,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组织召开了调委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开展的背景、意义及工作模式以及目前呼和浩特市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等进行了情况说明、意见征询和工作推进。

呼和浩特市试点工作在联合法院工作共同开展的基础上,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银保监会近期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通过与公安、鉴定机构、保险机构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的一体化处理工作模式。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调委会2018年上半年工作汇报、通报了有关取消收取调委会专项会费的情况说明、提交委员书面审议《内蒙古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标准规范(初稿)》,同时听取了各委员对调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调委会各委员及授权代表、调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会副秘书长(临时负责人)、调委会副主任委员孟方主持。(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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